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观点|腐败亚文化的“朋友圈”有哪些?

2016-06-21 曾 勋 领导文萃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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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出生到上学,从毕业到工作,从生病到退休,当人们面对这些重要“关口”时,最初总会面临两难选择:是坚持反对请客送礼,还是找关系让事情办的更容易些?不少人会选择后者,仿佛老师不收礼,家长不开心;医生不收红包,患者不放心;领导不收礼金,下级更忧心。当这种对腐败暧昧不清甚至产生依赖的生活方式由个别变为普遍时,就会形成集体无意识,最终演变为腐败亚文化。在这张社会关系网络中,“圈子”的破坏力不容小觑。

腐败亚文化的原始圈:人脉圈

有人说,当今人们生活在不计其数的圈子里。腐败亚文化的一个特点,便是将人“圈养”,圈子少有公平、正义、秩序等约束,隔绝了现代社会的规则与契约。

人们常说:“在家靠父母,出门靠朋友”。能“靠”的人,归纳起来无非出自这两个人脉关系圈:宗族圈和熟人圈。中国人重视血缘关系,所谓“血浓于水”。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族文化,固然能唤起人们的历史感、道德感和归属感,进一步增强宗族内的凝聚力。但宗族观念的过度强化也容易造成宗族腐败。

传统观念中的“封妻荫子”“背靠大树好乘凉”等观念,为宗族腐败埋下了引线。一些时候,官员家属仿若多了一层特权的光环,行事无往不利,或成了被追捧奉迎的对象,无不缘于此。最近几年,“家族腐败”并不鲜见。有的腐败,是儿女“坑爹”;有的腐败,牵出“贪内助”;还有的腐败,是“打虎亲兄弟”。

腐败亚文化从血缘关系扩散到了非血缘关系圈,就形成了熟人圈。中国是个熟人社会,人们形成了“有事找熟人”的观念,民间甚至有“人托人能搬动泰山”的说法。社会交往中存在各种关系,如朋友、同僚、老乡、战友等。这些关系对每个人都可能产生良性影响,但在“朋友多了路好走”“熟人好办事”等观念的影响下,熟人之间的关系开始扭曲,暗中进行利益输送,容易滋生腐败。

因为人情社会并无公平正义的规则,一切规则仅凭人际关系,说到底,就是某些人制定的“特权”和潜规则。

在宗族圈和熟人圈,血缘和人情成为腐败的纽带。圈中人只要彼此存在共同利益,便可任人唯亲或达成钱权、权色交易。在这个圈子里,遵纪守规的人被视为“傻老帽”,削尖脑袋找关系的人被视为“有本事”。人们常说“规矩是人立的”,因此可以因为血缘、人情绕开正义的程序,私设“小灶”,乱闯“红灯”。社会的诚信和公平被打翻在地,责、权、利的界线模糊不清;因为潜规则的存在,大家都心照不宣地翻越“人情”的栏杆。对于腐败,也不再嫉恨,而是希望化为己用。日复一日,腐败亚文化的流毒便愈积愈深。

腐败亚文化的核心圈:官场圈

攀着历史的枝蔓上溯,不难发现,官场是腐败亚文化的滥觞和温床。一些官员权力心过重,明争暗斗,尔虞我诈,玩弄权术,勾心斗角。

天津市委原常委、副市长、市国资委原主任杨栋梁和天津市委原常委、滨海新区原工委书记皮黔生为了争夺某些国企的主导权,就曾展开数年的明争暗斗。官员因利益之争,产生了矛盾。而有的官员,却因为利益均沾,官官相护,相互包庇和袒护,形成了自己的圈子和帮派。仇和从江苏调往云南时,就把之前跟他的秘书谢新松一并调至昆明,担任昆明市委副秘书长、办公室主任。仇和被免职当天,谢新松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调查。

这些人奉行“团团伙伙”,任才举贤只看自己圈内人,排斥圈外人。这种“圈子文化”和“山头主义”祸害不浅,从现实来看,“以势交者,势倾则绝;以利交者,利穷则散”。以“势”和“利”筑起的小圈子并不牢固,比如周永康庇护下的“秘书帮”,最后的结局是一损俱损。

在官场圈,还有一种“换手抠背”的现象。“换手抠背”的本意,指人背心瘙痒,自己的手挠不到,于是借他人之手解瘙痒之疼。在官场,是指两地官员相互利用彼此资源办事,进行权权交换,有时甚至没有很明显的违纪违法行为。

广东陆丰人社局原局长陈慧敏和陆丰市财政局原局长张某之间就是“换手抠背”,相互安排对方的子女“吃空饷”。最终,陈慧敏因滥用职权罪被判有期徒刑7个月,张某也被移送司法机关。


腐败亚文化的发酵圈:官商圈

在腐败亚文化的“朋友圈”里,官场圈里的人有权,商人圈里的人有钱。在当下的商业模式中,商业资本一般需要取得政治资源的支持,双方同为利益,一拍即合,这便使得官场圈与商人圈相互交织,催生了资本托庇与权力寻租,形成了腐败亚文化的发酵圈。

原铁道部部长刘志军和山西女富商丁书苗勾结,山西、湖南的“官煤勾结”……这些官商圈子的“联盟关系”,无一不是政府官员滥用公权进行赤裸裸的钱权交易。商人有官员罩着,不仅办事方便,不该办的事情也能办。

官员除了通过下批文、招投标给商人“行方便”,有时简单到只需“打招呼”。滥用公权力成本如此之低,违法者自始至终甚至没有道德的堕落感和犯法的压力感。刘铁男担任国家发改委工业司司长期间,通过“打招呼”的方式让他人获得了广汽集团的4S店指标,而这次的好处费达到了1000万元。一个“招呼”,竟价值如斯!这个“招呼”的底子里,恰恰就是典型的权力寻租,亦是腐败的深渊。

“拿人钱财,行人方便”,是官商勾结中最常见的现象。有的官员不拿商人的钱财,却要商人为自己“行方便”,利用企业老板帮自己跑官,意图权换钱、权换更大的权,贪权的野心逐日膨胀,最终自食其果。

现实中,不少商人热衷于跟官员交朋友,官员也少不了结识商人,只是应当秉承一个“度”字。交往有度,则进退自如;一旦失了本分,官商“朋友圈”异化为“利益圈”和“腐败圈”时,一只手已伸进冰冷的手铐,一只脚已踏进监狱的门槛。

清除腐败亚文化,没有捷径可寻

两种文化的斗争面对腐败亚文化的种种陋习,大家若是一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姿态,甚至成为其拥趸,那么每个人都有可能深受其害。清除腐败亚文化,谁也不可能置身事外。

今天的时代,腐败亚文化为何仍然存在?但凡存在,一定有其赖以生存的土壤。之前我们分析过,官本位、特权思维、熟人社会、关系哲学,都是孕育腐败亚文化的母体。今天这些都还在,所以腐败亚文化依然活得滋润。

不少人把腐败亚文化内化为一种生活习惯,安之若素。这种无意识比有意识更可怕。正如清华大学教授孙立平所说,“久而久之,腐败开始成为一种人人都要去适应的生活方式,甚至开始成为社会中一种被人们接受或默认的价值”。

没有一种败坏比风气败坏更具杀伤力。在腐败亚文化的长期侵染下,人们会丧失一些基本的价值评判标准,比如当有人升迁时,不是想到他的能力有多突出,而是去猜测他的后台有多硬。而廉政文化与腐败亚文化的抗争,任重而道远。

扼住腐败亚文化的“七寸”

现实发现,治理贪腐行为,尚有法可依;但清除腐败亚文化,现有法律似乎没有明文规定,“无从下手”,又不能仅靠个体的道德自律。现代社会的经验启示是,廉政文化只有与法治文明、制度文明相结合,才能真正成为人的行为主导;腐败亚文化只有失去了官本位和关系社会的土壤,才能逐渐枯萎消亡。

“熟人社会”是“关系社会”,“陌生人社会”是“契约社会”。国家的现代化进程就是从“熟人社会”过渡到“陌生人社会”,后者的社会治理依靠的是法治而非人情。权大于法,是腐败亚文化滋生的根源;法大于权,才能扼住腐败亚文化的“七寸”。

规范和制约权力,需扎紧“制度的笼子”。我国的规章制度倒是不少,但弹性较大。比如有些审批事项规定了法定期限,1天到60天,但具体什么情况下要用多少天并未说明,这就留下了“关系”的操作空间。制度“牛栏关猫”,腐败亚文化就会寻隙而入。腐败亚文化的长期存在还与一些官员手中的自由裁量权过大有关。由于缺乏详细的权力清单或是权力过于集中,一些官员就会故意刁难,变现权力,捞好处。正常管道走不通,办事群众只好用潜规则开道。当脆弱的制度遭遇利益诱惑时,就有人会铤而走险。

既要“激浊”,又要“扬清”。“诚欲正朝廷以正百官,当以激浊扬清为第一要义”。顾炎武的这句话,也为清除腐败亚文化开出了“两步走”的药方:首先要“激浊”,即持续高压反腐,形成反腐败的长效机制;其次要“扬清”,通过反“四风”等作风建设,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,重塑社会文化心理。

现在民众普遍的认识是,目前我们距离“不想腐”还有相当距离,腐败的制度环境和心理基础仍然存在,腐败亚文化仍继续冲击人们的认知下限。有观点认为,反腐如不能持续高压,腐败一旦反弹,将更为猛烈。因此,要清除腐败亚文化,实现海晏河清,重塑社会文化心理是必经之途。

“为官一任、造福一方”是官员的本分,民众在评价官员时没必要过度拔高其政绩,更不可因其政绩而容忍其贪腐行为。前不久落马的广东省环保厅原厅长李清曾为潮州百姓办过不少实事,案发后,有当地百姓甚至认为李清的某些违规操作是为了百姓工程,不应算腐败。正是这种纵容态度让贪官有恃无恐,民众应纠正此类认识偏差。

民众对自己的腐败亚文化顺向也要“零容忍”。遇上了事儿,别总是先想着找关系、走后门,前门未必就堵了,何不正大光明地走前门?也不要抱有侥幸心理,认为法不责众,跟风送礼,甚至认为送个几百元的红包不算什么。一名赴港定居的内地妇女给香港一名官员写感谢信时,附了100元港币,结果被判入狱3个月。看似无足轻重的小事,最终酿下祸端,正可谓“不矜细行,终累大德”。清除腐败亚文化,要从每一个人做起,正如罗曼·罗兰所言,“我们要征服的不是高山,而是我们自己。”

(摘自《组工文萃》2016年第六期)

稿件来源:《廉政瞭望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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